居家就業服務現況效益及服務型態之一
居家就業服務現況效益及服務型態 全文刊載於勞委會職訓局出版「身心障礙者居家就業服務工作手冊」 94年12月初版04~25頁 一、前言 1988年,曾被拍成著名紀錄片「鐵肺人生」的男主角馬克(Mark O'Brien9)訪問當時全身癱瘓的史蒂芬‧霍金(「時間簡史」的作者)。 馬克必須長期倚賴「鐵肺」而存活,也是位成功而且經濟獨立的記者、作家、演說家。1982年畢業於加州大學,1979年就開始寫作。“居家就業就是馬克最佳的選擇,”資深職業重建諮商師Karen Topp Goodwyn 說:“對一個必須從鐵肺裡居家就業的男人,他混的實在不錯7。”也就是說,文件記載,1988年時已有身心障礙者居家就業! 到了2001年2月,美國布希總統揭櫫八十六億美金預算的「新自由來臨」(New Freedom Initiative)17福利政策中,有關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方面,關鍵性的主張就是推廣身心障礙者居家就業(Promoting Telework),包括成立居家就業基金("Access to Telework" Fund),以提供身心障礙者居家就業所需相關設備的補助。協助身心障礙者以居家就業方式工作,儼然成為現在e時代,政府改善重度身心障礙者就業困難最可期待的解決良藥! 二、居家就業之定義 Telecommuting與Telework兩個名辭,在國外常被交替使用。由於我國早已是資訊產業大國,Telework在我國之處境,目前是萬事具備,但缺臨門一腳。十年來,國內學政單位對此研究仍舊可用「寥寥可數」來形容,國人把Telework翻成在家辦公、電子通勤、通信上班、通訊上班、遠距上班、遠端工作20、電子通勤、電傳勞動28、居家就業34等不一而足,這翻譯名辭錯亂的情形,正反映出我國對此議題的長期忽視。 什麼是“居家就業”(Telework)?英文Telework 一字的“Tele”就是“Telecommunication”的意思。傳統上,專家們認為居家就業一定要涉及藉由電信科技及電腦網路相結合的技術與環境,進行有關遠端資料存取運用的行為,這種必要條件的目的即是為了屏除傳統在家代工式的作業模式31。就歷史的發展來看,Telework確實是在資訊科技與網路環境較成熟後,才出現的一個名辭。 歐美各國政府對居家就業的定義的並不完全一致,但大同小異,居家就業不外就是: Telework:一種讓員工,在一週內選擇一天或一天以上,在員工自家或在公司定點辦公室以外的場合工作的彈性工作方式;選擇Telework方式工作的員工(也就是teleworker,即居家就業員工),以電話、電腦、網路、其它方式,與公司保持聯繫並完成所賦予的工作8、34。 在我國官方文件中,民國92年,居家就業一辭正式出現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中程計畫」38。民國94年的「九十四年度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居家就業服務計畫」39裡(簡稱“九十四居家就業計畫”),針對身相障礙者居家就業內涵明確規範如下: □居家就業模式 1、具有專業生產能力但尚無法創業者之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由承辦單位以團隊方式協助提升其專業、行銷、管理的能力,以成立個人工作室及創業為目標。 2、尚未具備至一般就業市場就業能力,且因行動限制、雇主僱用意願不高、而無法就業者,協助尋找企業合作,以僱用、勞務承攬或外包方式,提供全職或兼職在家工作機會。 □居家就業職類 電子商務、網頁製作或網路行銷、電話行銷、產品生產、 勞務承攬、‥‥等。 雖然在民國86年,勞委會委託學者進行的“電腦科技促進重度脊髓損傷者居家就業相關模式”研究報告中,將「居家就業」34定義為一般所謂的「Telework」,但目前勞委會最新文件(上述民國92年38與民國94年39勞委會文件)並未宣稱「居家就業」就是一般所謂的「Telework」。 就內涵與背景來分析,目前勞委會所說的「居家就業」,著重在於「家裡」是工作的場所,並沒有嚴格限制工作中是否需要應用或倚賴電腦網路;但是反過來說,國外所謂的「Telework」著重在於「非公司固定辦公室」是工作的場所,而且工作中應該運用到電腦網路等電訊科技。仔細分辨,國內外對居家界業的界定,互有交集但不包容。以下本文中提到「居家就業」時的內涵,將遵循目前國內國外的實況,請讀者自行注意分辨,以免造成混淆。 |




